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温州医科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温州医科大学体育科学部
协办单位:温州医科大学仁心足球俱乐部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5月5日至16日
(二)比赛地点:温州医科大学5人制足球场
三、参赛单位
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精神医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仁济学院、阿尔伯塔学院。
四、参赛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我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培训生、夜大生、函授生、成人高考、进修班、远程教育生等不予报名)。组委会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有违反规定者,取消该项比赛资格。
五、参赛报名
(一)各参赛单位需于2023年4月25日前上交报名表。其中纸质版报名表需盖章同时附上学院统一开具的运动员资格证明和健康资格证明,送至体育馆403办公室,联系人李培培老师,联系电话86689767;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758176985@QQ.com邮箱,联系人陆峰老师,联系电话:18357769576(699576)。
(二)各球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不超过12名(包括守门员1名),名单一但上报,不得更改。
(三)报名运动员号码必须为1至20号,比赛期间内不得更改。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采用《国际足联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4号低弹球。
(三)比赛时间为40分钟净时间,分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多于10分钟。
(四)比赛先进行小组单循环,再进行淘汰排位赛,决出1-8名排名。
(五)每场比赛前30分钟各队教练必须将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提交给裁判组,上场名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六)替补队员被替换次数不限;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再次被替换上场比赛。
(七)比赛替补席每队9名,替补队员7名,领队、教练各1名,其他人不得入座。
(八)本次比赛采用抽签的形式分组,具体对阵将在报到后抽签决定。
七、决定名次办法
(一)小组赛阶段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二)淘汰赛阶段
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常规时间结束比赛为平局,则直接以踢球点球“3+1”办法决出胜负。
八、奖励办法
获前八名队伍按单项积分5倍计入校运会总分,前八名的参赛队颁发奖杯和证书。
九、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最新《国际足联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一名队员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下一轮比赛。
(三)对比赛中出现的打架斗殴事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比赛装备
(一)每队必须准备两套(深色、浅色)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守门员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每队在报名的同时必须上报12名运动员上场时的比赛号码,比赛时的号码必须与报名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0号。
(二)运动员比赛用鞋必须是皮面非钢钉足球鞋;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十一、比赛弃权和罢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于比赛弃权或罢赛:
(一)并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大会组委会的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二)拒绝按照大会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三)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四)中途退出比赛。
十二、竞赛官员
比赛监督、裁判长、裁判员由体育科学部选派。
十三、纪律与诉讼
对于比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诉讼,由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温州医科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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